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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四章  (第1/3页)
    第四章    “我们要去哪里?”    坐在发动的车子里,她才问起今天的行程。    “阳明山。”    “你朋友住在阳明山啊?”    “不,是有钱的老头。”    “有钱的老头?谁呢?”她听的一头雾水。    “我老爸啊,昨天你不是这么说?”    她这才恍然大悟,不禁又笑又愧。    “我都已经答应你无理的要求,当你的冒牌女友了,麻烦你忘了那件事情好不好?”    “记忆深刻。”他说。    “那要怎样才会忘?”    “看你的表现。”    “好吧。”    她泄气地靠回椅背上,看着窗外呼啸而过的夜景。    过了一会儿,她才想起刚才的话题——    “你是说要去你家吗?”    “算吧。”他轻描淡写的说。    “当然算,你爸爸家还不是你的家,你爸爸今天有宴会吗?”    “今天是他六十大寿。”    “挖咧!你还跟我说是你朋友的宴会!”    她吓得自椅背上弹起。    “那么说是不希望你太紧张。”    “可是我现在已经开始紧张了!”    听说欧阳舜华的父亲是创办他们学校的财团董事长——欧阳勖成,她大略知道一些关于这位董事长的事。欧阳财团财力非常雄厚,资产总额高达数千亿元,旗下拥有众多的中小型企业,还有几个主要的电子科技开发公司,在台湾商业界的影响力不可小戏。    对她一个出身普通家庭的人来说,欧阳勖成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人一样,她作梦也没想到会跟那样的人有所接触。    “那也来不及了,你没有选择的余地。”    “为什么你参加令尊的生日宴会,我也要跟着去?”出席那样的场合,她就像误闯皇宫的小老百姓一样嘛!    “我要让我爸见见我的‘新女朋友’。”    “可是,这样你不是连你爸也骗吗?”她毕竟只是他的冒牌女友,没必要闹到见男方家长吧!    “骗他又如何?这就是我的目的。”    “为什么?”    “因为,我的婚事不要由他安排。”他语调淡漠。    大哥在爸爸的安排下听命结婚之后,他知道爸爸开始把矛头转向他。不过,他不可能如那老头所愿,他不会像大哥那么认命!    家族的利益或许很重要,不过那与他无关;他要娶的,绝对只有他真心所爱的对象。    他之前的女友受到那老头软硬兼施的威胁,收下一千万的遣散费,就再也不敢跟他联络;他明白老头干涉他婚姻的企图相当强烈,但他没有这么容易任人摆布。    这回特地带了个冒牌女友去见他,目的就是为了要跟那老头示威!    “他逼你跟有钱人家的女儿结婚吗?”她知道商业世家之间为了互谋其利,有时候会有利益联姻的情形。    “差不多了。”    爸爸属意的对象他也认识,是目前仍在维也纳进修的年轻声乐家——岳绫。    他们家和岳家是世交,所以他和岳绞从小就相识。他也认为岳绫是不差的女孩子,容貌出众而有才华,可惜他不喜欢她。    爸爸美其名,是为了照顾因双亲飞机失事身亡而孤苦伶仃的岳绫,才会希望由他采娶她;事实上,爸爸在打什么主意,他心知肚明。    岳绫父亲活着的时候也是一位大企业家,财力和欧阳财团不相上下,加上他们夫妇曾投保巨额保险,因此死后留下天文数字的遗产由独生女岳绫继承。他爸爸要他娶岳绫,也只不过在妄想那些钱财。    爸爸无餍的野心,没必要牺牲他的婚姻自由来换取;他只能说,那贪心的老头打错算盘了!    “那你爸爸看到我会不会很生气?”她有些担心地问。    “生什么气?”    “他要你娶有钱人,可是我又不是有钱人,他大概不会高兴看到我吧。”她很有自知之明。    她爸爸是一位老教授,在学术界虽然颇有地位,可是他们柳家是“诗书传家、忠厚继世”的传统书香小家庭,要钱没钱、要势没势,像欧阳舜华的爸爸那种商业大者大概不会看得起他们吧。    “我有说过要娶你吗?担心这些。”他故意调侃她,转移注意力。    听完他这句抢白,柳幕陶立刻脸颊发红,尴尬不已。    “我不是那个意思!我的意思是说…”她连忙辩白。    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他打断她的话。    “什么?”她愣了愣。    “名字。”    “问我的名字做什么?”    “待会在宴会上你就是我的女朋友,难道我可以不知道自己女友的名字?”他真怀疑她的脑袋装什么。    “喔,说得对。我叫柳慕陶,仰慕的慕,陶渊明的陶。含义就是字面上的意思。”    不用怀疑,这么古色古香的名字,就是她那身为中文系资深老教授的学者爸爸替她取的。    “柳…慕陶!?”欧阳舜华放在方向盘上的手蓦然僵了一下。    “你觉得很奇怪吗?这是我爸爸替我取的,因为他很仰慕陶渊明的为人,希望我长大也能像陶渊明一样淡泊名利,所以才替我取这个名字。”她解释道。    慕陶——他从来不曾忘记过这个名字。    名字的主人长得如何,或许他早己淡忘,然而那条绣着“慕陶”二字的手帕,至今还保留在他的抽屉里。    这个名字,曾随着年少轻装行简的他远渡重洋,在异国只身求学的十数年里,陪伴着他,带给他破除万难的勇气。    国小五年级的时候,他因为卷人那场打架的事件,他父亲认为他不适合继续留在台湾就读,所以立刻办妥手续将他送到英国念书。    那时他只有十岁。自己一个人去到陌生的国度,他并不害怕,只是偶尔难免沮丧。当打击和挫折让他感到灰心落寞的时候,望着手帕,他就会想起那个比他娇小许多,却能够奋力一举,将欺侮他的人过肩摔的身影。    长大后回到台湾,他没有特地去寻找那名叫慕陶的女孩,因为他知道,事隔十数年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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